(一)拟定学院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宣传有关法律、法规,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(三)加强妇女组织建设,认真听取与妇联工作有关的建议和要求。
(四)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、来访。
(五)加强妇女群众的思想教育,开展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。
(六)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等相关工作。
(七)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