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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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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妇女工作委员会职责


(一)拟定学院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(二)宣传有关法律、法规,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
(三)加强妇女组织建设,认真听取与妇联工作有关的建议和要求。

(四)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、来访。

(五)加强妇女群众的思想教育,开展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。

(六)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等相关工作

(七)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